粤港建常态化信息沟通交流机制

为让香港各界充分、系统、全面了解我国核能事业发展和核安全核应急情况。6月5日,由国家核事故应急办公室主办的核电安全发展研讨会在深圳召开。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国防科工局、国务院港澳办、广东省核管办以及中国广核集团有关代表出席会议并做主题发言。香港特别行政区保安局副秘书长翁佩雯率香港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大专院校、专业组织、社会知名人士共23人出席会议。

 

研讨会上,翁佩雯表示,通过交流研讨,这对于香港加深对国家核能政策的了解,对香港社会公众进一步增强对核能发展的信心,具有多方面的意义。

 

国家核事故应急办公室副主任姚斌表示,今后将通过研讨会、培训班等机制,定期与香港举行涉及核能政策的有关研讨与培训,同时也为香港参与更大范围核能领域的合作交流提供支持。(南方日报记者 郭家轩 发自深圳统筹 陈韩晖)

 

核电发展形势

 

在运和在建核电机组安全是有保障的

 

研讨会上,国家能源局核电司项目官员王海介绍了我国核电发展形势和政策。“核能是世界上最清洁的能源,尽管福岛事件后对不少国家的核能事业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但发展核能的世界大趋势并未改变。福岛事故后,我国对在运、在建核电项目进行了安全质量大检查,结果表明,在运和在建核电机组安全是有保障的。”王海表示,目前在运的20台机组安全业绩良好、在建的28台核电机组规模居世界前列。

 

国防科工局系统工程二司副司长池雪丰综合介绍了国家和平利用核能有关政策情况。他表示,国家对核能开发高度重视,通过不断完善核领域法规制度建设、开发新技术、完善国家规划以及拓展核领域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政策,为核工业安全发展提供多方面的保障,可确保核设施、核材料安全可控,切实履行社会领域的国际义务,为国家核能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核电安全应急

 

27个部委联合处置可能发生的核事故应急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一司副司长赵永康综合介绍了国家核电安全情况。赵永康表示,国家高度重视核电安全,这些年,特别是福岛核事故后,国家对核电安全进行了进一步的综合安全检查,实行改进措施,发布了《福岛核事故后核电厂改进行动通用技术要求》。通过近三年来的工作,国家核电安全的综合能力得到了全面提高,不管是在运的20台机组,还是在建的28台机组,安全性均有大幅提升。

 

据赵永康介绍,目前我国各类核设施安全受控,未发生影响环境或者公众健康的核事故和辐射事故,整体安全水平处于良好状态。所有核电厂外围辐射环境适时吸收的剂量率均在当地天然本地水平涨落范围内。

 

国家核事故应急办公室姚斌副主任介绍了《国家核应急预案》和核应急政策情况。按照“常抓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核应急原则,已形成一套核应急工作的法规制度标准,并建立专业过硬的各级核应急组织,国家设立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及国家核事故应急办公室,由27个部委联合处置可能发生的核事故应急;在16个省(区、市)建有省级核应急组织;所有核设施营运单位建有核应急组织和队伍。并形成有机联动的核应急预案体系,注重实战演习演练,每年组织各级各类的应急演习演练数百次,确保核应急准备工作充分到位,让社会公众安心、放心。

 

核电安全运营

 

推动粤港在核电信息领域的交流

 

广东省核管办处长田钢指出,广东省一直致力于推动粤港在核电信息领域的交流。粤港双方先后就大亚湾核电站事故场外应急事宜进行谈判,签署了共识文件10份,备忘录2份,就岭澳核电站事故场外应急事宜还签署共识文件3份。双方合作一直按共识文件的规定顺利进行,每年双方举行年会回顾一年的合作情况和商讨进一步的安排。

 

田钢介绍,近年来,依托原有的大亚湾核电基地粤港核应急合作和事故通报机制,还编制了《大亚湾核电基地发生厂房应急状态以下事件时粤港信息通报工作方案》,从信息通报范围与内容、通报流程与时限、通报方式、负责单位以及信息管理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以保证方案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对通报范围及内容、通报流程及时限、通报方式及负责内容、信息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

 

中广核党组成员高立刚介绍了中广核安全管理业绩与实践。高立刚介绍,今年是大亚湾核电站投运20周年。20年来,大亚湾核电站保持安全稳定运行,安全运行指标已跻身国际先进行列。大亚湾核电站供应香港电量约占香港用电量的1/4;大亚湾核电基地供应广东电网的电量约占广东用电量的1/10。清洁核电为保障粤港两地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源源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