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建居民可单独办理赴港澳台通行证
| 编辑: 左妍冰 | 时间: 2014-05-19 10:00:08 | 来源: 中国台湾网 |
中国台湾网5月19日福建消息 近日起,福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为本省居民单独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今后,福建居民单独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无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即可办理(国家工作人员仍需经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提前单独办理这两证,可在需出行的时候便捷快速地办理签注。
此前,福建居民办理这两证时须附加签注。这为短期内没出行计划,无法确定行程安排的居民带来不便。(中国台湾网福建省台办通讯员 文佳)
新闻推荐
- 国台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彰显了坚定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的信心决心2026-10-14
- 国台办: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台胞权益保护工作,依法保护台湾同胞正当权益2026-10-14
- 国台办:民进党当局恣意歪曲历史,鼓吹“台独”史观,媚日恋殖,是历史的罪人2026-10-14
- 一纸家书牵两岸 档案存史寄乡愁2026-10-14
- 海南非遗主题展在台湾高雄落幕2026-10-14
- 赖清德“双十”讲话遭岛内各界质疑批评2026-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