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行政会通过《食品中禁用物质清单》
| 编辑: 关春英 | 时间: 2014-03-11 19:41:03 | 来源: 新华网 |
根据澳门第5/2013号法律《食品安全法》第七条规定,澳门特区政府草拟了《食品中禁用物质清单》行政法规草案,并于2月27日在澳门行政会进行讨论并通过。
“食品中禁用物质”是指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人为添加的、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任何非食用物质。近年国际上发生的重大食安事件,大部分由人为添加此种非食用物质又或在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等所引致。此类非食用物质对健康危害性大,对人体健康及安全存在隐患,而且有关的食品安全事件可造成严重的影响。根据澳门第5/2013号法律《食品安全法》第七条规定,食品的生产经营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由补充性行政法规订定。因此,澳门特区政府就“食品中禁用物质”的标准进行立法。
对于禁用物质,国际间及邻近地区,包括由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成立的“食品法典委员会”、内地、香港等,已有较一致的共识。在制订草案的过程中,特区政府沿用了澳门日常的参考标准,辅以主要来源地的标准、中国国家标准及邻近地区的标准,同时亦对人体健康所造成的影响进行风险评估。
草案建议将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已烯雌酚、氯微素和三聚氰胺列入食品中禁用物质清单。
据了解,澳门首项关于食品安全标准的行政法规第13/2013号行政法规《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已于2013年10月20日生效。同时,澳门特区政府还将持续分阶段有序开展订定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的工作。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
- “十五五”末中国新兴支柱产业产值有望超10万亿元2026-11-03
- 家门口体验进博会首发新品 在上海解锁“未来消费”新场景2026-11-03
- 商务部:港澳台企业踊跃参展进博会2026-11-03
- 第十七届大陆古籍艺术类图书展在台湾开幕2026-11-03
- 登高望远 智竞泰山!首届CMG世界机器人登泰山大赛举行2026-11-03
- 红果短剧登顶台湾APP下载榜首!有人看到天亮,有人退订Netflix2026-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