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个人买卖港股获利 三年内免征个税
编辑: 左妍冰 | 时间: 2014-11-17 16:39:23 | 来源: 人民日报 |
17日沪港通正式启动。此次沪港通试点,对内地个人买卖港股差价3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这主要考虑沪港通尚处于启动试点阶段,为吸引内地个人赴港投资,推动沪港通的开展,在税收政策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免税期限暂定3年。
免税政策主要包括: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买卖A股的差价暂免征收所得税;对QFII和RQFII取得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一并给予免税待遇;自2014年11月17日起,对香港市场单位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上交所上市A股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本报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李丽辉、许志峰、吴秋余)
新闻推荐
- 履职担当建言献策 共话“两会”好声音——台界政协委员两会如是说2025-02-24
- 大陆首个“台胞台青创业就业基地服务联盟”在厦成立2025-02-24
- “小三通”航线春运客流增长,单日客流量创新高2025-02-24
- 台湾南投县青年代表团参访武汉2025-02-24
- 宁波市北仑区组织台胞台属观看《哪吒2》“咱们中国电影最棒”2025-02-24
- 民进党的黑手,又一次伸进了台湾校园2025-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