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食药管理新规定:禁止食品宣称医疗效能
| 编辑: 韩旭 | 时间: 2014-01-09 10:20:20 | 来源: 中国台湾网 |

台当局“卫福部长”邱文达(左),“食药署长”叶明功(右)。(台媒图)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本草纲目纪载”这句熟悉的广告词,以后在台湾食品广告上可能看不到了。台当局“食药署”修订认定基准,食品不得宣称疗效,包括预防、治疗、改善、引用、摘录出版品内容等涉及医疗效能的行为,都不被允许。
食品若宣称可预防、改善、减轻、诊断或治疗疾病或特定生理情形(例如恢复视力、治疗失眠、改善过敏),或是宣称减轻或降低导致疾病有关之体内成分(解肝毒、降肝脂),宣称产品对疾病及疾病症候群或症状有效、产品具中药材之效能、引用或摘录出版品典籍或以他人名义述及医药效能,都是涉及医疗效能。
“食药署”提醒业者谨慎使用相关字眼,切勿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定”。
新闻推荐
- 国台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彰显了坚定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的信心决心2026-10-14
- 国台办: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台胞权益保护工作,依法保护台湾同胞正当权益2026-10-14
- 国台办:民进党当局恣意歪曲历史,鼓吹“台独”史观,媚日恋殖,是历史的罪人2026-10-14
- 一纸家书牵两岸 档案存史寄乡愁2026-10-14
- 海南非遗主题展在台湾高雄落幕2026-10-14
- 赖清德“双十”讲话遭岛内各界质疑批评2026-10-13






